2020下半年东北电力大学学位申请通知

2020-09-28 19:52:40      点击:

一、受理对象:
我校2009年—2020年7月已经毕业的成人函授或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或条件:
申请时已获得我校成人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吉林省2016下半年—2019下半年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同时符合《东北电力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中各项条件及规定,方可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吉林省学位办规定: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中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校填报错误的,合格证作废,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三、申请者须递交的材料及费用:
1、申请材料:必须以纸质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文档。申请者应按所属类别提交申请材料,勿要混淆。

说明:
a:成人函授本科毕业生须交:①《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②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2020年7月成人函授毕业生,因证书尚未发放,不作要求)、③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一份(因“吉林省学位考试网”关闭,先前未打印学位外语合格证的同学可向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电话或email咨询核实);
b:我校二学历(准考证号2515开头)、高职高专(准考证号2922开头)自考本科毕业生须交:①《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自考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③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与自考毕业证同时下发,缩印成A4规格),④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一份;
c:社会及外校自考毕业生须交:①、《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自考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③、自考《毕业生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去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④、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一份;
d:个人信息有变更的申请者除提交以上材料之外还须提交个人信息变更证明即:申请者申请时所持身份证信息如与本科学历、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不一致,且属于公安机关正常变更所致,须向我院提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盖章的变更证明(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将无法受理申请。身份证号规则升位者无须提交证明材料;
2、申请费用: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申请者须缴纳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费200元/人(注意:因疫情原因,只接受中国邮政地址汇款方式进行缴纳)。
四、受理时间及方式:
1、时间:
a: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及费用于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寄出、汇出;

        b:逾期不再受理,因申请者个人原因造成延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2、方式:因疫情原因只接受邮寄材料办理,不接受现场办理。

        邮寄材料及汇款地址:

        单位名称: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吉林市长春路东北电力大学新校区

        邮编:132012
收件人(或收款人):赵睿
联系电话:0432-64806435

代办咨询:15504473277

五、有关须知:

        1、须正确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者在填表前必须认真阅读《申请表填表须知》(详见附件2),确保申请表内容准确、完整;
2、疫情期间申请材料必须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进行邮寄(不可邮寄平信或挂号信),其它任何快递概不受理,申请时间以邮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申请费必须通过中国邮政的“地址汇款“方式进行缴纳;
汇款时,必须标明“学位申请费”及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避免款项不明或因同名无法区别,同时必须正确填写收款人姓名、地址,避免因无法提取申请费而延误申请;
汇款办理完毕后,建议将汇款凭单复印一份(原件自己保留)随申请材料一并邮寄,以便学校将汇款单与申请者本人准确对位;
4、学位证书预计于2021年3月在学校教务处发放,届时继续教育学院将发布相关通知。
注:咨询电话无法打通时,申请者可发e_mail至:460141499@QQ.com或在QQ群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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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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