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2016-11-22 21:30:30 点击:

已通过吉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现将开始申请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
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仅限当日其他时间不予申请。
2、申请条件:
a.主干课(科目名称详见最下方)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平均分70分);
b.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c.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需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
考生申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近期免冠蓝底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用油性笔标好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同时必须提交上述照片的电子版(申请人须自行携带移动设备进行存贮,申请学位时同时提交,不接受网上传输)。电子版照片的大小规格为10K-12K, 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务必准确,错误后果自负)
(2)学位外语合格证(吉林省学位考试网上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4)所申请专业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5)成绩单原件
具体要求:
要求提交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外语合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相符,如不符,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不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本办公室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申请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吉大八舍108室
6、本次申报的考生应为2013年----2016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
以上各项内容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的考生下证时间大约在2017年11月以后。
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如他人代领,须同时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不予受理。
主干课程:
经济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税法原理;
法律: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私法;
行政法:行政法学总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吉林省自学考试学位证书代申请服务
1、申请时间:
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仅限当日其他时间不予申请。
2、申请条件:
a.主干课(科目名称详见最下方)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平均分70分);
b.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c.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需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
考生申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近期免冠蓝底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用油性笔标好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同时必须提交上述照片的电子版(申请人须自行携带移动设备进行存贮,申请学位时同时提交,不接受网上传输)。电子版照片的大小规格为10K-12K, 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务必准确,错误后果自负)
(2)学位外语合格证(吉林省学位考试网上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4)所申请专业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5)成绩单原件
具体要求:
要求提交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外语合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相符,如不符,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不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本办公室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申请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吉大八舍108室
6、本次申报的考生应为2013年----2016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
以上各项内容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的考生下证时间大约在2017年11月以后。
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如他人代领,须同时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不予受理。
主干课程:
经济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税法原理;
法律: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私法;
行政法:行政法学总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吉林省自学考试学位证书代申请服务
咨询电话:0431-81771629 1550447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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